Monday, March 16, 2009

Biggest win since 1936? You haven't seen the best of us yet!

1936年那场比赛的时候,我年纪太小没赶上;星期六的这场比赛,我也没赶上——不是因为年纪太大,实在是因为干系太重,我没有这个nerve坐在电视机前一分钟一分钟的nail biting,于是同WK姑娘一起找了个餐厅吃饭,然后让R发短信给我,实时通报比赛进展。

当然最后15分钟我还是看了的,那时候已经1:3了,于是找了一个卖电视的商店,看见Stevie G missing a sitter, then Dossena rubbing more salt into the wound。如某一个评论员所说(后来看了太多版本的video,实在不记得是哪一个了):it may well be Man Utd's year, but it's definitely Liverpool's day!

比赛结束以后R继续短信报告,据说Liverpool的球迷久久不散歌声震天,Old Trafford的PA只好放Pussycat Dolls的歌,过了些时候发现压不下去,又换了Kelly Clarkson,还是没有用,哈哈哈哈哈哈。It's such a fucking sweet gift to the foul mouth Rooney! Yes, we grow up hating Man U!

点击照片,不过如果你在办公室别忘了戴上耳机。ENJOY!

高迪的午后

十年前同J第一次去巴塞罗那,就住在Passeig de Gràcia的一家家庭旅馆。每天出门都会经过这么一座奇妙的建筑:



当时不知道楼的名字。后来同Giles提起,他告诉我这座楼叫Casa Mila,不过我没有记住建筑师的名字——建筑师我只知道梁思成,还是因了林徽因和金岳霖的故事。

搬家回北京以后发现我们自己的建筑越来越行为艺术,从身怀六甲的全国妇联到海关总署的大裤衩——当然现在又有了一条更大的裤衩——我开始随手翻翻建筑方面的书,于是第一次知道了Gaudi的名字,才又回忆起那几天每每经过都要惊叹一番的这座楼。

上个月去巴塞罗那,最后一天的下午会场慢慢清净下来,终于可以跑出去转转。第一个去的自然是Sagrada Familia。虽然在书上看过很多照片,真正站在她脚下还是不能不被魅惑。

出来后乘地铁去Parc Guell和博物馆,没想到从地铁站出来还要一路上山走很远。等我气喘吁吁站在门口的时候才确信不枉一路的攀登。不知道已经有多少著作在试图解说他到底想表达什么,反正我是不明白他的作品的任何深意的,只是觉得很神秘也很震撼。从年代上看,Guidi和Dali没有交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看到这位Catalan后生的影子——他有没有来偷过艺?

从巴塞罗那回来以后没几天,赶上城里的电影院十周年店庆,搞了个24小时酬宾。同WK姑娘选了两部电影去看连场,第一部就是Woody Allen的“Vicky Cristina Barcelona”——这是去年夏天我们这个小城电影节的闭幕片,可惜等我们从巴黎回来的时候票已售罄了。好在这次没有错过,不过也很悬:我们买到了最后两张票,而且不是挨在一起的。散场后碰头,WK姑娘说,电影的开场音乐想起,画面一出来她就忍不住心里笑:你前两天刚刚到了这些地方吧。Vicky说她14岁起就迷上了高迪的建筑——人跟人的成长环境不同,这境界怎么就差这么远呢?

Friday, March 13, 2009

13号星期五,渎神,以及少儿不宜

我基本是只注意星期几,不在意是几号的。今天早上信箱里收到《Le Figaro》的新闻提要,才注意到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或者说有些人会认为今天不吉利。

有趣的是这篇文章是放在Science版的——科学最了不起的就是把很多貌似神秘的东西揭开给你看实质,而且我一直都觉得数学是最枯燥也最神奇的科学。13号确实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比方说过去4000年里,13号落在星期五的日子比落在一星期当中任何其他天都多;再比如,每年最少会有一个13号星期五,但是最多不会超过三个,而且还取决于1月1号是星期几以及这年是不是闰年。当然所有这些都是因为500年前Gregoire十三世编历法的时候把“公式”写成了这个样子,假如当时他把一年分成14个月呢?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个公式,什么时候下一次“不吉利”是可以算出来的。比方说上一次复活节星期五是13号发生在2001年,下一次就要等到2063年了。

在十进制大行其道以前,12是个很受尊敬的数字,比如英国的1个先令有12个便士,新疆还有12木卡姆。不过问题来了:如果13变成一个凶数是因为最后的晚餐,那12个门徒是一个整体,正好凑成个很齐整的数字,多出来的那个13应该是耶稣,不应该是犹大。去年看了一本书,是那个曾经坐牢的Jeffery Archer用犹大的名义写的《福音书》,讲述犹大自己的故事——当然这是题外话。

当然上帝的子民是不会这么有一说一的读数字的——他们不会有一说一的看任何事情。在他们看来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帝安排的,所有的思想都包括在那本小册子里了——这种做派很眼熟,比方说四十年前的红卫兵就是怀着同样的虔敬读小红书的。想想上帝也很辛苦,吃喝拉撒的事情都要管。在我们俗人看来,这些事我们自己就可以搞定了,连居委会的阿姨都不消去劳烦。记得吴念真在《一一》里对劝他求神的朋友说,(大意)我想神也比较忙,这样的事情就不麻烦他了吧。看来还是我们俗人比较懂得替神分忧。

上周末一个凡事必言主的同事来家里做客,饭后因我们偶然提到同性恋而发生了价值观剧烈的冲突。令我很奇怪的是一个平常很聪明、很友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遇到某些问题的时候可以被一本小册子魅惑的彻底失去了理性。Religion, what fallacies are committed in thy name!

城里新开了一家二手CD店,上周六去逛,买到一张Sinead O'Connor卖的最差的专辑“Theology”。我一直很喜欢她的音乐,也欣赏她的不加遮掩的性格,比方她曾引起轩然大波的给自己的使命:Rescue God from religion!

好了,最后来一个渎神且少儿不宜的段子。这是朋友今天发来的一个笑话:
Q: What does a bible and a p*nis have in common?
A: Both get shoved down your throat by a Priest.

被低俗

早些时候歪酷被低俗关了几天,让我终于下了搬家的决心。在这个被列入低俗行列成为一种荣耀的时候,我这种不咸不淡的文字放在那里,虽然与有荣焉,实在是略了房东的美,枉担了虚名。

刚开始写博的时候搬过一次家,因为第一个host规定了太多的敏感词。没想到这回第二次搬家还是因了同样的原因,或者说因为敏感的范围更大一些。

去年开了这个博客来做备份,不能说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搬过来。不巧歪酷停了导出的功能,我也没什么着急的,就把这事放下了。这回只好蚂蚁搬家,一点一点往这边挪家当,现在做了简单的装修,总算能见人了。可惜评论没有办法搬过来,就留在那边了。况且以前博文里的链接都没有更新,有不少照片还是存在那边的相册里。在那里待了好几年,多少有点感情,所以那边的博不会删除,就当留一个最后的snapshot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