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31, 2007

外围大佑

那天沉老师带我逛东方188中心的二手CD店,居然万分意外地淘到一张《再会吧,素兰》,由此展开关于大佑作品收藏的讨论。

象我们这样的佑派分子,大佑本人的专辑基本都已经用各种方法收集到了。接下来就是向关联领域拓展,沉老师称之为大佑的外围作品。我揣摩大概的定义是这样 的:除了大佑本人的专辑和收录了大佑自己演唱的合辑以外的、收录有其他歌手演绎的大佑作品的专辑或合辑。这还不应该包括众所周知的那些大路货,象张艾嘉的 《童年》、娃娃的《四季》和郑怡的《大师之旅罗大佑》这样显而易见的候选者。换句话说,要找的是那些偏门的冷门的所谓“尖货”。与沉老师站而论道了一番之 后发现,虽然他收集到了一些更尖的宝贝,象南方二重唱和他早就坐拥的《再会吧,素兰》和《宝岛咸酸甜》,可是我也偶有胜出,比如下面这几张:



凤飞飞在《秋莺》里唱了大佑的“今天的女人和那昨天的女孩”,在《浮世情怀》里唱了“追梦人”和“心肝宝贝”;作为音乐工厂的员工,演唱厂长的作品责无旁 贷,于是袁凤瑛在《若是你能听见》里唱了“吉普赛情人”(“沉默地表示”的粤语版)、林夕重填粤语词的“滚滚红尘”和“心经”(“心肝宝贝”的粤语版), 更是在《戏迷情人》里一口气唱了“你是我的意义”、“你的来信收到了”(“今天的女人和那昨天的女孩”的粤语版)、“天若有情”(“滚滚红尘”的另一个粤 语版)和“这歌要为明日唱”;张艾嘉在早期这张专辑《也许》里唱了(多半是首唱了)大佑的五首歌:“歌”、“风儿轻轻吹”、“四季”、“我们曾经年轻”和 “幕前幕后”。至于把另一张专辑《惜别》也摆在这里,不是因为里面收了大佑的作品,而是因为它跟《也许》是这套重刻的《张艾嘉曾经年轻》系列的姊妹篇,更 是因为歌者是大佑永远的小妹,我们永远的艾嘉姐。

粉丝的这种发散式喜爱虽然于理与粉丝的专情相悖,可是于情实在太过常见了。我因爱大佑而爱张艾嘉、娃娃、袁凤瑛,更进一步发散到因张艾嘉而喜爱刘若英、李 心洁,甚至于因为作品里涉及到大佑而开始搜寻李寿全、黄韵玲、林强;因热爱李宗盛而喜爱陈淑桦、林忆莲、万芳;因陈升而刘佳慧;因周治平而何如惠、梁朝 伟……

最“悲惨”的莫过于一位佑派朋友的经历:她经由独立的途径喜欢上了云门舞集,以为自己另辟了蹊径。可是有一天往前一推算才发现不妙:林怀民的台柱子是罗曼 菲,罗曼菲是大佑的好友——我们以为大佑其实是爱她的,还为病床上的她写了一首《舞女》。兜兜转转还是被“外围”,终于没有逃出魔掌:)

Saturday, July 21, 2007

旧文新帖:“语言混战”

前几天为了重装电脑备份存货,无意间发现了几年前贴在宿舍的两篇旧文。那时候的宿舍还是一个Yahoo Group,恍惚间居然已经是五年半以前的事了。

原来的题目分别是“几岁开始学‘外文’”和“再罗嗦两个小掌故”,说的都是语言之间纠结不清的恩怨情仇,所以干脆改个名字合成一篇贴在这里。带日期的照片 是我自己拍的,不带日期的那张是刚才上网搜的,因为原来的照片找不到了。这张不是拍的最漂亮的,取景的位置却是跟我当时最接近的。把文字稍微修改了一下贴 在这里既可以存档,也可以为在下星期休假暨珍爱生命远离网络时候不至于落后尾葵姑娘的人气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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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宿舍请假之后就“出走”巴黎,至1月8日回来销假,其间几乎“与世隔绝”,听不到法国人谈本•拉登和阿富汗,自然也没人知道如今声名远播的吴、杨夫妇何 许人也。回来这两天看到曹长青先生等诸位就杨澜小姐的英文口音(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质疑其进入美国主流电视台的可能性,不禁想起此次假期中与当地朋友 一家人共度两日的经历,虽无意回答上面的质疑,倒是从其他方面给我等某些启示,于是信手乱涂一篇。

驱车自巴黎出发,西行300多公里至诺曼底的顶端,即到了圣米歇尔山(Mont St Michel)——此山仿佛凭空从海里长出来(后附的照片是从停车场拍的),山顶是大天使圣米歇尔的教堂。涨潮的时候海水可以一直抵达山脚。据说公元 900左右,即法兰西建国之后不久,诺曼人把这片地方卖给了不列塔尼人,此后双方就其归属争吵了一千年,至今喋喋不休。



朋友一家住在离此处约100公里的“乡下”(他们平时在巴黎工作,这里是度假时的住所,法国人所谓"maison secondaire"),晚上便在其府上客宿。这一家人的构成很有意思:先生是英国人,太太是法国人,由于不能生育便先后收养了四个亚洲孩子,两个来自 韩国,两个来自越南。这些孩子都是在学会说话以前就被收养了,在法国长大,所以他们的“母语”就是法语;眼见得当今世界大潮浩浩汤汤,加之家庭的原因,英 文自是不可少,因此家里一直有英国的少年寄宿生(所谓au pair),其13岁的长子也已经在英国的中学待了将近一年。除了新年期间儿子从英国回来的头几天偶尔发生个别的法文词想不起来的状况以外,一切似乎都按 部就班的进展着。

提出疑问的是另一位朋友,那是回到巴黎之后的事情,一起吃饭的时候说起那一家“联合国”家庭,这位朋友直言不讳的说她很反对这种收养亚洲孩子的做法:对于 作为家长的欧洲人来说你可能觉得你做了一件善事,被收养的孩子也一定能享受到比在越南好得多的物质生活;但是,这种跨种族收养的结果是孩子彻底离开了自己 的文化圈,加之没有生身父母,周围的人都与自己不同,心灵上永远会有一种自卑感。

此前我不曾从这个角度考虑过。这也就有了相应的问题:收养的孩子应该讲什么语言?说到底,学来学去,这些孩子却根本没有学过真正意义上的自己的“母语”。 或许有人会觉得既然到了另一个文化当中就应该融入当地社会,但是有两点需要提及:第一,欧洲不同于北美,这里不是移民国家,外来人永远无法真正的“融入 ”;第二,这些孩子不是自愿来的。套用一句萨特的话,他们连选择“不选择”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这种疏离感或许在这些孩子长大以后体会的会更明显些。其实,独处异邦的成年人或者要具备“愈堕落愈快乐”的“天赋”,比如说我自己;或者要抱定大中华天下 第一、他族皆为蛮夷的绝决,比如辜鸿铭老爷子。否则是很容易垮掉的——远的如托马斯•曼就不必说了,近的还有魏京生先生,董桥在其近作《回家的感觉真好》 里面谈到魏先生在美国的窘境,其中有一句话的大意是:现如今即使他爬上自由女神的顶端高喊几句自由民主的口号,换来的也只有赫逊河的惊涛拍岸……

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想起周治平的那首“Mr Lee”。

回到开始的话题:无论杨澜小姐也好,还是我等平凡的众人也好,我们没有从小在美国长大,因而英文讲不到“母语”的程度,因而口音不够纯正,因而无望进入美 国主流电视台作主持人,但是至少我们文化的identity还在——关于这个“身份”问题,著名社会学家、现任伦敦经济学院校长的Anthony Giddens在10年前曾写过一本书,《Modernity and Self Identity》,专门研究全球化对个人身份的“殖民化”。值此后殖民时代,香港都“转手”了,我们自然不必非要被“殖民”化,或者“美国话”化不可。 ——我知道这个观点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上一篇“乱”说到学外语的事,后来将老师又贴了一篇《母语及其他》,讲到斯泰勒和以赛亚•伯林的经历,忍不住我再就这个题目讲几件亲历或亲见的小事。先说 一句题外话,如果哪位对“自由”的问题感兴趣,建议去读以赛亚•伯林的书,其中最提纲挈领的是《Four Essays on Liberty》,但是我也看到过有人评论伯林的文体不够流畅,过于拖沓沉闷,让人读起来昏昏欲睡,等等,见仁见智吧。

几年以前在北京认识了一家人,先生是法国人,太太是乌拉圭人(这种事不是发生在移民家庭就是发生在跨国婚姻里面),他们的儿子出生在香港,从小有菲佣照 顾;三岁的时候随父母到了北京,他们又请了本地的保姆。旁人一定会羡慕这样的“外语环境”,不仅英、法、西三大语济济一堂,----据我个人的经验,如果 能讲这三种语言,走遍五大洲基本不会饿死----而且这孩子还国粤语通吃:)。可事实上呢?我认识他们的时候这小孩子四岁多,出现了明显的自闭症状,你用 上面任何一种语言跟他讲话他都明白,可是拒绝说话。原因自是不必说:四五种语言在脑子里乱窜,不糊涂才怪呢。

别说四五种了,向我们这样只能勉强洋泾浜一两种的人还乱呢。那天巴黎的天气颇有些寒冷,于是躲进塞纳河左岸拉丁区的一家小咖啡馆,一边喝咖啡,一边在读 《The Moon and Sixpense》。过了一会邻桌的夫妇带着一群孩子准备撤退,在搬婴儿车的时候很费劲,于是我放下书,起身帮他们之前先打个招呼,脑子里转的是"je peux vous aider?",可实际说出来却成了:“Can I help you?”----都是让毛姆他老人家搅和的,要是当时是在读老舍还不知道得说出什么呢。

倒是拜祖上“日不落帝国”和当今山姆大叔胡萝卜的威力,以英语为母语的各国人士似乎从来没有这种烦恼。有一天晚上慕名去巴黎的一家冰激凌店 Berthillon,位于塞纳河中的圣路易岛(Ile St Louis)上一条小巷里(后附的照片即是这个小岛。流经巴黎的这一段塞纳河上共有两个岛,比较大的是西提岛(Ile de Cité),著名的巴黎圣母院即坐落于此)。当时邻座是一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点冰激凌的时候实在是大大的有趣:这两个人一句法语也不会,服务员也只能 讲几个简单的英文词,所以双方只能指指点点外加肢体语言,总算对付完成了大业。服务员走开以后那个英国人对对面的山姆大哥说:“这些法国人的英文简直是太 差了。”我差一点笑出声来,心想:你也好意思抱怨?人家的英语再差也是外语,你们哥俩倒好,来享受人家的美食却目不识un,deux,trois。

Saturday, July 14, 2007

及其他

迈克说,“某某及其他”的说法里面,及其他才是真正重要的部分,所以我干脆把不重要的部分省略了,直奔主题。

迈克的这句话出自他的新书《坦白说,亲爱的》。书里一如既往的谈语言谈翻译谈张爱玲谈电影谈性(严格的说是谈同性)。有几篇此前已经在他粉丝的网站上看到了,其他的篇什没有失水准不过也没有什么大惊喜。今天不抬杠,因为他有的地方写得还是颇得我心——去年我说他 的文章处处见同志,这会他自己也承认了:虽然做不到字字珠玑倒是能做到字字gay——这句话用广东话念出来实在是大妙。他拿村上春树开涮的那几篇也颇有 趣。就此说点题外话:村上的书名中译误植为《挪威森林》实际应该是《挪威木材》现在是人人都知道的秘密,迈克也做了匡正。不过关于The Beatles的那首Norwegian Wood的副标题"This Bird Has Flown",我一直隐隐觉得除了是最后一行歌词以外,好像还在哪里见过。今天为了写这篇博穷经皓首了一把,终于搞明白了:1642年1月查理一世带兵冲 进国会,要缉捕不服上令的五名议员,结果这五个人接了密报先一步从旁门上了马车。Charles I意识到自己扑了空,于是说了一句话。邱吉尔在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Speaking Peoples上记载Charles I说"I see that the birds are flown" (单卷本p.312);而Simon Schama的A History of Britain里面讲国王只是说"the birds are flown" (第二卷p.123)。五个议员对一个女生,单复数自然是不同的。

迈克是“张迷”尽人皆知。他在那篇“姓甚名谁”里说,张爱玲给人物起名字很有音乐性,直追曹雪芹。我不迷张,不过对曹老先生给起的名字的音乐性却是三拜九 叩的。这不,直接就入了歌:“幻想是林黛玉爱着贾宝玉,或是牛郎织女约在七夕”。还有一部作品里的人名也是那么富音乐性,对我们这些听台湾80-90年代 歌的人不会陌生:“当大余吻上宝笙的唇边 我总算了了一桩心愿。只是不知道小童的那个秘密 是否就是蔺燕梅。……多么盼望你们有一天 真的见到你的蔺燕梅 伍宝笙和童孝贤 为我唱完这未央的心愿”。

唯一一篇让我捧腹大笑的文章也是写张爱玲的。刚才去百度上Google了一下,张迷、迈迷们好像还没有把这篇“花魂”发到网上,那我这个非张迷就来敲这段出来吧:

“张爱玲晚生五十年,那支生化妙笔可以在广告界打天下,……她贴紧潮流的机智既醒神又隽永,以特大字号横陈在地铁灯箱,包保赶路的停下行注目礼。顺手拈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卖护肤品或自拍傻瓜机;‘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卖永恒的钻石或纸巾;‘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卖加州白酒;‘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卖法国波尔多。”

另一本新的收获是董桥。他自《故事》之后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声音了,我出发去台北的前一天晚上还特意跑到OUP的网站上查有没有他的消息,结果什么也没看到。那天从台北到香港,在酒店放下行李换了衣服就冲进书店,看到这本装帧如口袋本《圣经》般的《今朝风日好》,我基本就是扑将上去。今天再上OUP才知道,这本书是在我到香港前三天才刚刚出街的,实在是兄弟我运气好。

董桥讲古董收集的文字我看不懂,喜的是他那一份淡定当中不失对是非善恶的明辨,他集中国老派文人和英国绅士派学者于一身的aura,喜的当然更有他的文 字,时常会在你最没有防备的时候被他击一个跟头,久久站不起來。他这书里讲藏书人的四个阶段颇值得玩味,好在我不是藏书人,所以我最多就停在第三个阶段 了。

自知我没有能力写董桥,所以我闭嘴。不过关于书名倒是打算起个哄:这是丰子恺的一句扇面题图诗,英文译作。我看到的时候脑子里转的却全是Louis Armstrong的旋律,把那首歌的名字改一个字简直就是这本书的最佳译名,甚至可以唱出来:What A Wonderful Day :)

跟去年一样,网上找不到这两本书的封面,自己拍一张上来。

Thank you, God!

当他在自传的 结尾说“我觉得自己还能为利物浦出力”的时候,这只是一种壮志未酬的感慨。大概没有人,包括他自己,相信这会真的发生。他甚至一直为没有能够正式跟主场的 球迷告别而遗憾不已——为了这个原因我永远不原谅Houllier,这种中场换人然后一个星期以后把人卖掉的做法实在非君子所为。

结果,2006年1月,在奔宁山脉的东西两侧流浪了3年以后,God重又回到了安菲尔德。他第一次替补出场的时候看台上打出了这么一个估计是球迷从家里的箱子底翻出来的横幅:


06年的夏天,他居然续签了一年的合同,对于我们这些死忠的粉丝无疑是一个巨大的bonus。虽然后来他出场不多,但是每次上场不是能进球就是会制造威 胁,他甚至在欧洲冠军联赛上有进球,了了他多年的心愿。还记得在西贡的小酒店里盯着小电视看他一场比赛连进两个点球。进球以后的表情简直就是cool这个 词的图像定义。

命运似乎并不愿意给他一个完美的谢幕:他为利物浦踢的最后一场联赛全场没有进球,结果Rafa为了给他一个接受球迷致敬的机会终场前两分钟把他换下场。向他致敬的球迷还没来得及坐下我们就得了一个点球,成全了Kewell.

之后是全体球员绕场一周答谢球迷,看着他抱着女儿的背影忽然觉得有些悲凉。他似乎知道,这一次是真的告别了。



Thank you, Robbie! For all you have given Liverpool Football Club and the Liverpool fans. 一路走好,无论你的下一站是哪里:加的夫,纽约,或是悉尼。我们永远都会记得你带给我们的无尽欢乐。不光是你那将近200个精彩的进球,你的4分33秒的 帽子戏法会是阿森纳球迷心底永远的痛,你在Everton的球门线上以其人之道戏耍对方的球迷,我们同样不会忘记你明知会被罚款还跟Macca一起穿 上"Support the DocKers"的T恤,以及你试图说服裁判你是自己滑倒,Seaman并没有对你犯规的义举。在足球已经变得如此功利的年代里你的做法比恐龙还少见,你 却只是简单的挥一挥手,"it wasn't a penalty, so I said it, that's all." Looks like it can't be simpler, right? 可是有的人直到踢不动球了、住了院、进了急救室,估计一直到死,也始终不明白。

Roger说因为宗教的原因他不称Robbie为God。我没有这样的问题,football is my religion.